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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看来这个人称“浩气长存,明镜千里”的白发老头,刑部房中的第一号人物,果然不简单。既然被他看穿了自己心思,谢贻香也不掩饰,说道:“那便恕侄女无礼了。试问那小小的一个杀手,不过是杀了几名地方上的官员,又如何值得我们这般大动干戈,长途跋涉前来缉拿?而且就连叔叔你也要亲自出马,这当中莫非有什么隐情?”
庄浩明手抚马鬃,似笑非笑地反问道:“你既然能有此一问,可见已有了自己的答案,又何必要来问我?你有什么看法,只管说出来。”
眼见自己的这一问居然被庄浩明不动声色地丢了回来,谢贻香暗叹一声。猛听队伍前方的“超山越海”程憾天勒马嘶鸣,用他那响彻山海的声音震得众人耳膜发胀,大声喝道:“大家小心!”
几只杂毛乌鸦被惊动,如箭一般地从路旁的杂草从中射了出来,在低空盘旋飞舞,发出阵阵低哑的嘶鸣声。乌鸦下面,一个男子侧身横躺在官道正中,脸面向众人,满脸都是惊恐的神色。他那两只眼睛瞪得极大,正狠狠地盯着路旁那一片绿油油的杂草。
虽是早春时分,男子盯着的那片杂草却也有齐膝深浅,被微风一摇,便显露出几朵零零碎碎的淡紫色小花,透露出一股静谧的气息。
可是这静谧中却带着一丝说不出的诡异。
虽然冬寒还未远去,程憾天身上却只穿着一件无袖短褂,裸露出两条肌肉盘结的铁臂。他在生死之间徘徊了三十多年,世上早就没有能让他感到害怕的东西了。当下他一马当先,对官道上横躺的男子扬声说道:“兄台是哪条道上的朋友,何故要躺在这里?”
一旁的贾梦潮在马上冷冷说道:“你难道看不出那是个死人么?”
他嘴里说着,一双手已探入了衣袖之中,双眼却顺着那具尸体的目光,紧紧地锁定了路旁那片杂草。
草丛中究竟有什么?
贾梦潮不知道,他也不需要知道。因为无论那草丛里面藏着什么妖魔鬼怪,只要它敢现身,号称“星如雨”的他顷刻间便能将三十多种暗器钉在那东西身上。
程憾天不禁冷哼一声,嘴上却不服输:“你说是死人便是死人了?是死是活只有老薛说了才算。再说当年那名动一时的漠北大盗‘急如风’,不就是在路上装死尸,伺机劫取行路之人?”
听到两人的争吵,庄浩明这才纵马上前。眼见这般情形,他缓缓地皱起了眉头,默默扫视了周围一圈,当即转头对薛之殇说道:“老薛,你去看看。”
庄浩明话音刚落,马上的“抽丝剥茧”薛之殇便开口说道:“死者的双眼凸出,舌头微伸,是窒息而亡的特征。他脖子上的淤痕应该便是致命的原因,看形状是被凶手用手掐住脖子,从而导致的窒息。由于尸体的脸色变化不大,还未开始泛青,所以大约是死于昨天半夜里。”
做为刑捕房最好的仵作,从来就没人敢置疑薛之殇说的话。他说完这番话,便矫健地翻身下马,在尸体面前蹲了下来,双眼直盯着尸体脖子上的淤痕。只听他又补充说道:“凶手是个女子,年纪在二十岁到三十岁间,身高五尺三寸左右,留有指甲,中指带有一枚戒指。”
说到这里,薛之殇微一沉吟,犹豫道:“凶手的拇指似乎有些畸形,又或许是淤肿,要比常人的拇指粗大一些。”
谢贻香突然开口说道:“不是畸形,也不是淤肿,而是她的拇指受过伤,所以她在拇指上缠了一卷纱布。”
薛之殇微微一愣,不禁站起身来,有些惊讶地望向谢贻香。只见谢贻香不知何时已从马上下来,正用刀鞘拨弄着路旁的那一片杂草。
而草丛中赫然是一支女子的断掌。
第48章 纤手天成
这支断掌的皮肤十分细嫩,指尖留有长长的指甲,染做了淡红色;正如薛之殇所言,一枚镂花的金戒指戴在中指上,看形貌甚是名贵。正如谢贻香所言,此时那断掌的拇指上分明裹着一圈纱布,略微泛黄的纱布上依稀渗出淡淡的血痕。
这是一只齐腕而断的手掌,可是仔细看那手掌的断裂之处,这京城刑捕房里最顶尖的五位精英,却同时脸色大变。
因为这只断掌仿佛并不是断裂,而仿佛是……脱落。
不错,正是脱落。因为手掌那断口之处微微鼓起,上面竟然还覆盖着一层肌肤,和手背上的肌肤一般细嫩,居然和整支手掌融为了一体,浑然天成。
就算是伸手去抚摸那断口之处,只怕也感觉不到那里的皮肉有什么异样。薛之殇不禁沉声喝道:“这不可能。”
他做了五年的郎中,十年的仵作,又在刑捕房做了二十年的验尸工作,检验过的尸体数以万计,这才被人尊称为“抽丝剥茧”。然而他却从来没见过眼前这般诡异的现象。
一旁的程憾天深吸了口气,问道:“这当真是人的手掌?”薛之殇只是摇了摇头,缓缓闭上了眼,说道:“我不知道。”
虽然这确实是一只女人的断掌,但是人的手掌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假设一个人的手掌被砍去,经过数年的调养,他手臂上的断口处才会长处新的皮肉,将断裂处的伤口覆盖起来,就好比眼前这只手掌的断裂处所覆盖的皮肉。
可是手掌从身体上砍落下来,便已再无生机,又怎么可能在离开人体之后,在断口处长出新的皮肉?
除非这只手掌,是有生命的。
程憾天凝视着草丛中的这只手掌,又望了望路上那具尸体,陡然退开两步,正好撞在自己的马上。伴随着骏马的一声长鸣,程憾天大声喝道:“难道是……难道是这支断掌……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虽然眼见如此诡异的景象,贾梦潮仍不忘讥讽于他,冷笑道:“就算你是要拍老薛的马屁,也用不着去重复他刚才说过的话。”他和程憾天虽是十几年同僚,相互间却私交甚恶,暗地里曾有过好几次大打出手。
却听庄浩明叹了口气,说道:“小贾,你误会了。”
他伸手抓了抓头上稀稀疏疏的白发,缓缓说道:“小程他是想说,掐死路上那名男子的凶手,便是眼前的这只断掌。”
一轮红日当空普照,春风带着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但听马蹄声碎,刑捕房一行人神色阴霾,早已默默无语地继续赶路了。
薛之殇满脑子都是那只奇怪手掌,这些年来只要是经他检验的尸体,从来不曾有过丝毫的含糊。可是如今却有这么一只不合情理的手掌出现在了他眼前。只要一闭上眼,好像就会看到那只手掌迎面飞来,掐住自己的脖子。他甚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手掌指尖那长长的指甲正在自己脖子上来回划擦着。
于是薛之殇终于忍不住纵马上前,来到庄浩明身边,问道:“老爷,我们当真不理会此事?微一犹豫,薛之殇又有些迟疑地补充说道:“我们身为刑捕……我们有权过问天下所有的案件,遇到这等怪事,似这般一走了之,似乎有些……”他本来是想说“我们身为刑捕房的人”,然而突然想起此番西行要掩盖自己的身份,这才把“刑捕房”三个字吞了回去。
庄浩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不禁叹了口气,说道:“想不到来对我说这番话的,居然是你。”眼见薛之殇满脸疑惑,他转头望了谢贻香一眼,淡淡地问道:“贻香,你有什么看法?”
谢贻香不假思索地说道:“侄女愚钝,但听叔叔吩咐。”
庄浩明笑道:“那你倒是说说,叔叔为什么要让大家不作理会,继续赶路前往岳阳?”
谢贻香道:“叔叔英明,你做的决定,自然有你的道理。”说完这话,她见庄浩明依然望着自己,便瞥了一眼身旁的贾梦潮,问道:“贾大哥,你说为什么我们不理会此事?”
那贾梦潮素来自负,见谢贻香当面询问自己,心中一喜,面上却不露声色,淡淡地说道:“那是因为你庄叔叔精明,看懂了其中的真意。”
他忍不住细细说道:“三小姐你仔细想想,这条官道每天有那么多人经过,几乎可以说是车马不绝。老薛既然说那男子死于昨天半夜,为什么如此明显的一具尸体横躺在官道上,却没有被其它行人发现?哼,这自然是有人故意要让我们看到这一幕。我敢断定那具尸体和断掌,是在我们来之前,刚刚才被人挪到官道当中,目的便是要给我们看到。由此可见,我们的行踪早就在别人的掌握中了。”
旁边的薛之殇不禁吓了一跳,问道:“是谁在暗中监视我们?那具尸体又是什么意思?还有那只手掌……究竟是凶手将那人掐死后,手掌才掉落的,还是……”
程憾天见贾梦潮抢尽了风头,不等薛之殇说完,便接过话头说道:“我说老薛啊,你整天只知道和尸体打交道,总是喜欢纠缠于这些细枝末节。凡事不能只看眼前的东西,而要看它的根本。”
贾梦潮也急忙抢过话头,冷冷说道:“我们此行的目的便是缉拿那个杀手,所以最不想我们顺利抵达的,自然便是那人了。至于那具尸体和那只奇怪的手掌,只怕就是他对我们的警告。他应当也知道,他这举动是吓不退我们的,但我们若是停下来深究,那就中了他的诡计,以至延误行程。”
他说到这里,程撼天又抢着补充道:“缉凶的关键便在于一个‘快’字,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视而不见,老爷的决定是对的。”
众人这次微服来到湖广,一路上都掩藏起了自己的身份。除了谢贻香之外,大家都称庄浩明为“老爷”。庄浩明听他们两人说出这番话来,不禁略带赞许地点了点头,总结道:“不错,我们此行的目的是要将那声名狼藉的‘蔷薇刺’缉拿归案,无论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及此事重要。再者我们此行甚是艰难,在遇到对方之前,大家要尽量保存每一丝气力,务必要以最佳的状态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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