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异常阴暗,因此他放胆随便找了个律师,便问:
"先生,"他说,"案子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已经审完了。"律师说。
"审完了!"
他这句话说得非常重,律师听了,转身过来。
"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家属吧?"
"不是的。我在这里没有熟人。判了罪吗?"
"当然。非这样不可。"
"判了强迫劳役吗?"
"终身强迫劳役。"
他又用一种旁人几乎听不见的微弱声音说:
"那么,已经证实了罪人的正身吗?"
"什么正身?并没有正身问题需要证实。这案子很简单,这妇人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杀害婴孩罪被证明了,陪审团没有追查是否蓄意谋害,判了她无期徒刑。"
"那么是个妇人吗?"他说。
"当然是个妇人。莉莫赞姑娘。那么,您和我谈的是什么案子?"
"没有什么。但是既然完结了,大厅里怎样还是亮的呢?"
"这是为了另外一件案子,开审已经快两个钟头了。"
"另外一件什么案子?"
"呵!这一件也简单明了。一个无赖,一个累犯,一个苦役犯,又犯了盗窃案。我已记不大清楚他的名字了。他那面孔,真象土匪。仅仅那副面孔已够使我把他送进监狱了。"
"先生,"他问道,"有方法到大厅里去吗?"
"我想实在没有法子了。听众非常拥挤。现在正是休息,有些人出来了。等到继续开审时,您可以去试一试。"
"从什么地方进去?"
"从这扇大门。"
律师离开了他。他一时烦乱达于极点,万千思绪,几乎一齐涌上心头。这个不相干的人所说的话象冰针火舌似的轮番刺进他的心里。当他见到事情还没有结束就吐了一口气,但是他不明白,他感受到的是满足还是悲哀。
他走近几处人群,听他们谈话。由于这一时期案件非常多,庭长便在这一天里排了两件简短的案子。起初是那件杀害婴孩案,现在则正在审讯这个苦役犯,这个累犯,这"回头马"。这个人偷了些苹果,但是没有确实证据,被证实了的,只是他曾在土伦坐过牢。这便使他的案情严重了。此外,对他本人的讯问和证人们的陈述都已完毕,但律师还没有进行辩护,检察官也还没有提起公诉。这些事总得到后半夜才能完结。这个人很可能被判刑,检察官很行,他控告的人,从无"幸免",他还是个寻诗觅句的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