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顺正坐在柜台边把玩着精美的紫砂壶,这是他前一段时间从乡下收购来的,只用了一块大洋。如果转手卖出去,至少能卖三十块大洋。想到这里,李洪顺不禁心里美滋滋的。
直到李刃敲击了柜台三次之后,李洪顺才发觉来人了。抬头一看,好一个气宇轩昂的后生,只是衣着打扮怪异了一些。
“小兄弟有何贵干?”李洪顺脸上堆起圆滑的笑容,一看就是饱经世故的商场老人。
李刃也不多说,取下手腕上带着的怀表递给李洪顺。
“老哥给掌掌眼,看这东西你出多少?”
李洪顺接过怀表仔细打量着,口中的却说着不相干的话,“小兄弟初来上海滩吧,遇到什么困难了吗?”
暗骂一句老狐狸,李刃并不接李洪顺的话头,开口说道,“老哥,这块手表是我在美国留学时朋友送的,你且估个价吧。如果满意的话,就当给你了。”
李洪顺诧异的看了李刃一眼,摆正了脸色,“看来小兄弟是要死当了,老哥看你眼熟,也不说虚的了,二十块大洋如何?”
李刃并不说话,认真地看着李洪顺的眼睛,直到眼前的中年人闪躲他的目光之后,才开口说道,“一口价,一百块大洋当给你。”
“不行不行,就算是金表也值不了这么多啊!世面上的手表也就十块八块大洋,我看你这手表精致才出的二十块大洋”,李洪顺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边摇头边摆手。
李刃看他的神色不似做伪,将信将疑地说,“你看我这手表上镶嵌的钻石,可比金子珍贵多了。老哥你要是不给个公道的价格,我可就换别家了啊。”
最终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李刃怀揣着六十个大洋离开了李记当铺。
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李刃决定找一个酒楼填饱肚子。选择酒楼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酒楼三教九流汇集,什么贩夫走卒,商人都出现在那里。至少电影和小说里是这样说的。
李刃决定去酒楼打听一下这个时代的消息,看看自己的路在何方。
刚踏进酒楼就有跑堂的伙计前来招呼李刃,同时四周的食客也将目光转移到了李刃身上,这个时期还随身带着长剑的人确实奇怪。就算是斧头帮的流氓也只是在腰间别着一把小斧头而已。
李刃神色淡然,握着长剑的剑柄,在大堂选一张桌子坐下。耳边是跑堂伙计喋喋不休地介绍着酒楼的招牌菜色。
听着伙计的声音,再感受一下周围人的目光,李刃想着是不是去给长剑做一个剑鞘。
第4章 杀人的好天气
夜晚的上海滩就是帮派大佬们的天下。
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上海滩的夜晚敢在街头行走的,不是黑社会就是不要命的。
现在黑暗中的上海滩由白老板,笑面佛,仇老四,陈某四分天下。
其他小帮派就暂且不提了,都是跟在这四位大佬身后捡些汤汤水水。
值得一提的还有一个年轻人,他叫龙七。
龙七是新崛起的一个狠人,如过江猛龙,功夫高明,敢打敢杀,势力发展得飞快。
斧头帮的四位大佬都遏制不了他的发展,势力被他一点一点的蚕食。
上海滩闸北区,不大不小院子里显得有些空旷,一个着上半身的青年,一丝不苟地挥着一柄紫色长剑。
汗水打湿了他耳边的鬓角,结实的肌肉鼓动着,出剑然后再收剑,一股肃杀的气息在院子里弥漫。
就这样足足挥剑两小时之后,青年将紫色的长剑收回剑鞘,走到一边拿起白色的毛巾擦拭着身上的汗水。
“龙七,真是有意思。不过跟我想象的有些偏差啊”,青年口中喃喃自语,脸上荡漾起一缕笑容。
青年自然是刚刚在上海滩安顿下来的李刃了,原本以为自己就是穿越到历史的某一个时间段上。
没想到居然是他以前看过的一个架空的电影世界《恶战》,此时李刃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原本历史上的这个时间段,上海滩最大的流氓应该是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等。
什么白癞痢,笑面佛,仇老四,陈二狗,龙七,根本就没听说过。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混乱的环境才是自己最好的舞台不是吗?
乱世草莽,实生龙蛇,英雄枭雄都能彰显自己的本色。
李刃不是一个自大的人,也不会以为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就是主角了。
说到底他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一个无法无天的疯子,躁动的血液让他平凡不下来。
哪怕身处不同的时空,他也要称王称霸,做那人上之人!
温柔地抚摸长剑,鲨鱼皮制的剑鞘摸起来手感特别好,当然造价也不菲。
虽然鲨鱼皮用来制造剑鞘有些奢侈,但是李刃可不愿意亏待它。
掌中传来血肉相连的感觉让李刃迷醉,好像这柄剑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李刃尝试过,这柄剑最大的特点就是锋利,切金断玉是等闲,发丝吹上去立即分为两截。
至于其他的功能倒是没有发现,不过单凭它能带自己穿越足可见其神异。
现在李刃对待这柄剑就像对待刚交的女朋友一样,吃饭抱在怀里,睡觉抱在怀里,连上厕所都抱在怀里。
穿上一件雪白的衬衫,套上黑色的大风衣,再戴一顶黑色的礼帽,推开了大门看向外面的世界。
李刃点了点头,今天也是一个好天气,杀人的好天气!
太阳在挂在头顶,有些刺眼。
李刃顶了顶帽檐,微眯着眼睛看向手中的长剑:“伙伴儿,真是委屈你了,今天就带你去吃一顿大餐。”